您的位置:>> 芜湖在线首页 > 房产频道 > 正文 >

深圳市宣布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“认房不认贷”

2023-08-31 16:28:59 来源:芜湖在线  繁体 复制  

  8月30日,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

  通知指出,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3〕52号)精神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通知明确,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。

  据了解,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。

  本网声明:芜湖在线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。

[ 编辑: NO 15 ]